五天工作周
第二階段第三批計劃七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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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已批准第二階段第三批計劃,而有關計劃會繼第二批計劃在二○○七年七月一日推行。這次計劃涉及的人員同樣包括提供後勤行政支援服務、參事服務及專業支援服務的人員。

一般來說,執行辦公室職務的人員會在星期六停止服務,但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延長工作時間,以補足規定工作時數。不過,區交通隊及總區特別職務隊等組別會採用一周五天工作、兩天休息的模式,而休息的兩天無須為星期六、日或相連的兩天。如有需要,這些組別可以繼續提供服務超過五天。

在這次計劃中,也會有七個公共服務辦事處改行五天工作周,包括:禁區通行證辦事處、牌照課辦事處、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公共服務櫃台、警察總部出納部、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辦事處、警隊槍械庫及投訴警察報案中心。這些辦事處會由七月一日起停止在星期六辦公,但會延長工作時間,並向公眾提供其他服務方式,使服務維持在同等水平。

其他服務方式包括為申請牌照、投訴警察、查詢交通事宜及申請禁區通行證等櫃台服務設置投遞箱。至於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儲存私人槍械及交通違例判罪紀錄的申請,則鼓勵申請人利用電話預約。各類牌照及交通違例判罪紀錄均可用郵遞申請。(詳情請參閱附表。)

有關公共櫃台服務的服務承諾已作檢討,並會由七月一日起調整,即使不能把時間縮短,仍會維持在同一段時間內為公眾提供同等水平的服務。

至於前線組別,警隊仍繼續研究有關組別進一步改行五天工作周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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