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退役同僚協會專欄
香港水警工作(六○至七○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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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承蒙香港大學犯罪學中心榮譽副研究員何家騏和社會學系助理教授朱耀光博士的協助,早前專訪水警退休人員會若干會員,與讀者分享一九六○至七○年代香港水警工作的情況。

引言

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之前,香港水警人員在船上當值的時候,並無飯桌,在六七十年代時更經常要擔當起收拾海上浮屍、支援陸上防暴工作、押送越南船民及看守船民營和運送官員渡海等特殊任務。

工作情況

一九六三年以前,水警學員是獨立成班在警校接受訓練,其後才和陸警一同受訓。

一艘小型水警輪船需要六至十六名工作人員,中型船需要十至十八名人員,而大型船則要二十多名人員操作。警員每次出海當值,會在尖沙咀的水警總部集合,然後到油麻地政府船塢上船。由於大水警輪船身太大,不便進入船塢,所以便會停泊在油麻地避風塘,讓工作人員上船。

警員在船上當值二十四小時便會按階級獲得不同的伙食津貼。警員每天有兩元的津貼,而警長或以上階級的人員更可獲四元之多。當時一個警員的月薪是一百六十五元,加上伙食津貼,收入也算可觀。

水警在執勤時,會和駐港的英軍保持緊密合作,於海域巡邏時互相支援。

招收會員

本會現正招收會員,歡迎已退休及將退休的任何階級人員參加。

有興趣者可親臨九龍長沙灣麗閣麗蘭樓三一二室或致電2366-1585與葉小姐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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