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退休及重行受僱計劃」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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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將到達符合申請提早退休年齡的初級警務人員(舊退休金計劃為四十五歲;新退休金計劃為五十歲),可能已開始考慮退休計劃。但不論是選擇提早退休或退休後以合約形式重行受僱,均會帶來重要的轉變,故在作出有關選擇前,人員必須審慎考慮該項決定可能帶來的影響,例如退休金、服務條件和職業保障等方面的差異。

想知道更多關於提早退休和重行受僱計劃的資料,可參加一個由人事部服務條件及紀律科專為初級警務人員安排的「提早退休及重行受僱計劃」講座。內容包括:新、舊退休金計劃簡介、退休金計算、提早退休申請的條件及程序;重行受僱的審批標準、職業保障、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約滿酬金的計算、各種福利及假期等。

講座詳情如下:

日期:二○○八年一月十四日或二十一日

時間:傍晚六時至晚上八時(需以私人時間出席)

地點: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八樓演講廳

服務條件及紀律科已發信邀請在未來一年內達到提早退休資格的人員參加講座。符合資格而尚未參加該講座者,則可致電2860-3752向退休組主管岑國基報名。

  • 只有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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