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申請警務督察途徑」及
「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分享會

0 張相片


「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及「直接申請警務督察途徑」為初級警務人員提供了晉升警務督察級的機會。事實上,很多人員經已透過這途徑獲得晉升,於上財政年度,共三十六名初級警務人員分別透過該計劃或途徑獲委任為督察,其中一名人員就是督察高迪,也是透過直接申請途徑獲委任為督察的,他現在駐守灣仔分區,高迪於○七年一月加入警隊並在同年十二月擢升到督察級。

高迪督察表示:「我很高興揀選了『直接申請警務督察途徑』,令到我所具備的各種才能及領袖潛質很快被發掘。在遴選過程中,我明白我要和其他『公開申請』投考人及『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的人員比拼,我要將自己能成為警隊領袖的才能完全地表露出來。」

人員可視乎個人背景及服務年資的不同而定,從兩個晉升督察途徑中選擇。

以下是這兩個途徑的詳情:

  具督察潛質人員計劃 直接申請警務督察途徑
學歷要求 • 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英文科(2007年前的課程乙)考獲第二級(或在2007年前取獲E級)或以上成績或同等學歷;或

• 在以往的警察普通教育試取得合格成績;或

• 在其他考試中取得同等合格成績而獲豁免以往的警察普通教育試。

• 香港的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或

• 香港高等院校頒發獲認可的副學士學位、文憑或高級文憑;或

•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兩科合格及香港中學會考其他三科C級或以上,或同等學歷

服務年資 兩年(包括在警察學院接受基本訓練的時間) 沒有要求
單位指揮官推薦 由分區指揮官或同等人員推薦 沒有要求
推薦/申請時段 每季,分別在一月,四月,七月及十月接受申請 全年

你是否已準備好肩負更多責任去服務社會?

你是否已具備成為警務督察必須的才能?

你會如何選擇哪一個途徑呢?

讓我們和你一同找尋答案。

警察招募組將於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五時三十分在警察總部警政大樓八樓演講廳舉行一個分享會,內容包括講解投考見習督察的遴選程序及該兩個晉升途徑的分別。以下幾位負責督察遴選的主考官及筆試評卷主任將出席分享會,就以往對考生表現的觀察心得與大家分享。

*香港警察學院基礎訓練中心高級警司郭蔭庶(督察遴選最後面試主席)

*警察招募組總督察古璧光(督察遴選延續面試主考官)

*香港理工大學英語中心副主任黃玉瑜助理教授(督察遴選筆試評卷主任)

如人員有興趣參與該次分享會,請於十一月十九日前將你的姓名、職員編號、駐守崗位及聯絡電話電郵至recruit@police.gov.hk 報名。分享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安排,而人員出席將不會被視作當值。


<<返回新聞>>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