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協作機制小百科(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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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
各大隊除共同負責處理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外,亦各有專職: 一大隊為安檢排爆大隊(爆炸品處理)。主要負責重大活動及活動場所的安全檢查;涉爆現場、爆炸物品的檢查和處置;涉爆現場爆炸品的排除與處理。 二大隊為涉案救生大隊。主要負責高空、水上涉案救援;重大災害事故中的救援工作。 三大隊為反恐攻堅大隊。主要負責涉及恐怖襲擊、暴力、槍械案件的處置;劫持人質、爆炸行兇等嚴重暴力案件的處理。 四大隊為重要警衛大隊。主要負責重要警衛任務,如隨團警衛、駐地警衛等;警衛工作中的突發事件處理;重要目標的安全警衛 (如香港警隊的保護要員工作)。 五、六、七大隊為防暴大隊。主要負責群體性、突發性事件的現場處理;遊行、示威等群體性事件的人群驅散;重大活動秩序的維護及該類活動中突發事件的處理。 八大隊為警務航空隊。主要負責重大警衛任務現場的空中指揮、警戒、通信等支援。
(二)基本職能
* 處理暴力恐怖犯罪 * 處理嚴重暴力性犯罪 * 處理暴亂、騷亂事件 * 處理大規模流氓滋擾等重大治安事件 * 處理對抗性強的群體性事件 * 負責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任務 * 負責特定的巡邏執勤任務 * 其他
(三)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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