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機動部隊增加
訓練大隊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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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每年四支「組合」訓練大隊的架構在二○○三年引入,旨在解決總區可供訓練人員嚴重短缺,以及經常調派「重讀生」到警察機動部隊所引致的問題。

隨著第一支組合大隊在○三年六月十五日成立,警察機動部隊小隊派駐總區的時間由三十星期增至六十五星期。此舉令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每年所訓練的大隊數目由八支減至四支。四個陸上總區每十三個星期會各派出一支小隊,組成一支組合訓練大隊。經過訓練後,每支小隊會返回到他們「原本」的總區,屆時其中一支駐區的小隊便可以解散。

去年中,警隊察覺採用每年四支大隊的模式,很難落實人事部訂立的職業發展途徑目標,把警察機動部隊編配為警員第二個指定調派職位。警察機動部隊總部亦關注未來在三層梯隊架構內可能沒有足夠受過最新訓練的人員。針對這些問題,警察機動部隊總部建議增加組合大隊每年訓練大隊的數目。

首長級高級人員和警隊編制及人手編配委員會分別在五月及十月通過一項建議,把警察機動部隊總部訓練大隊數目由每年四支組合訓練大隊增至六支。

根據新建議,訓練大隊會維持組合形式,但由現時每十三星期組成一次,改為每八星期組成一次。「訓練」期不變,包括一個四星期的先修班及十二星期的大隊訓練。派駐總區的時間將逐步減少,現時推行四支大隊週期的派駐總區時間為六十五星期,F大隊二○○八年第一期訓練的小隊將減為六十星期、F大隊○八年第二期訓練的小隊減為五十五星期、F大隊○八年第三期訓練的小隊減為五十星期,最後F大隊○九年第一期訓練的小隊減為四十星期。其後在推行六支大隊週期時,所有大隊的派駐總區時間均減至四十星期。

按照新訂立的訓練大隊數目,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每年會有六次共兩支組合大隊同時進行訓練,每次為期四星期。單數的訓練大隊,例如二○○九年第一期、○九年第三期及○九年第五期,稱為F大隊,而雙數的訓練大隊,例如二○○九年第二期、○九年第四期及○九年第六期則稱為G大隊。

戰術訓練是人員事業發展的重要一環。

按照新訂立的訓練大隊數目,機動部隊總部每年會有兩支組合大隊同時進行訓練。

人員正準備接受嚴格訓練。

訓練大隊數目由每年四支增至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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