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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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命名的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五月二十五日開會審議有關服務質素及內部溝通的項目。委員會的職權範圍現已擴闊至包括以往由警隊內部溝通督導委員會審議的項目。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亦已經合二為一,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現時包括政策部、總區及警區的代表。

兩個委員會的職權範圍合併後,有關內部溝通的項目現時便可按季審議(警隊內部溝通督導委員會每半年開會一次)。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也希望藉著同時審議服務質素與內部溝通事宜,改善警隊內部傳達改變的方式。

警隊去年十月發布重訂的服務質素策略,以及用以評定策略是否奏效的指標。以上資料連同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及職權範圍可於服務質素監察部網址查閱。

由於警隊服務質素委員會需要準確資料,以便採取專業方式訂定改善工作的優先次序,加以設計和推行,因此服務質素策略強調必須聆聽員工及服務對象的意見。有鑑於此,服務質素監察部會於夏季期間在全港警署進行調查研究,從而找出服務對象對服務的評價,以及評估員工遵循工作程序的困難。在「具潛質初級警務人員發展計劃」下的人員及學生學員會聯同服務質素監察部人員進行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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