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健康隊招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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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發出的《二○○九年總部通令第十號》頒布正式設立職業安全健康隊(職安健隊)。該通令概述其職責,並就其架構、訓練和人員調配作出規定。助理處長(支援)顧履勤十二月十日正式頒發委任書予一批人員,成為新職安健隊的骨幹成員。自○四年首次推行職安健政策以來,這些人員一直以不同方式對該項政策的發展表示興趣。

自從引進職安健以來,警隊持續在其組織文化中加入正式安全原則,並且取得長足的進展。推行改變從來不易,但職安健隊的成員周振峰警司深信長遠來說努力必會得到回報。「由於警察職務複雜而獨特,外間的顧問公司或文職安全事務從業員難以充分了解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所面對的安全及健康問題。擁有相關知識的人 員更能有效平衡安全與警務工作的要求。」

高級督察張國威對此非常同意。他說:「人員其實只需運用行動經驗和常識預防出錯,便可得以安全。風險評估過程只是完成工作的另一個模式,有點像我們向來在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所教的各種處境評估技巧。」

雖然警隊為督察級或以上人員提供全面的職安健訓練課程,但如要評估一次過大型行動或新警務工作計劃涉及的安全問題,一般風險評估課程未必足夠。職安健隊的存在十分重要,因為該隊伍對警務工作目標有一定認識的人員提供所需的職安健專業知識,以便妥善平衡兩個範疇。

正如顧履勤最近說:「我們認為,如要把職安健概念進一步融入警隊的行動文化,職安健隊實在不可或缺。過往兩年,我們一直致力簡化和改善警隊的職安健做法及程序,確保我們遵守法例,但同時容許人員繼續做他們要做的工作。為此,我們設計了一個大幅減少行政負擔的電子系統,並與警察學院合作,調整訓練計劃,以應付前線人員的需要。在開始推出改良系統之際,我們相信各單位亦希望可以得到一個專業知識更豐富的人員協助他們實施該系統,以便切合他們的個別情況。」

根據《二○○九年總部通令第十號》,職安健隊的主要職責是支援警隊:

*協助推出和實行職安健政策及程序;

*在警隊各級加設職安健專門人員,以便召喚有關人員就複雜、獨特或大型的職安健問題提供意見,及

*提供職安健訓練。

職安健隊正準備擴充和招募督察,讓他們在日後監督職安健政策的發展和推行。希望新成員來自不同主要單位,包括專門單位。警隊會妥善安排他們協助警隊下一階段的職安健發展。

招募加入職安健隊的信息已在警隊告示欄發放。有意參加者可致電2860-6519或電郵ip-sip-osh-support@police.gov.hk與高級督察(職安健)(支援)張國威聯絡。

助理處長(支援)顧履勤委任首批職安健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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