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 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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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福利基金的內地及海外暑期課程資助計劃(資助計劃),資助警務人員的子女善用暑期,到內地或海外參加暑期課程。

資助計劃提供九十三個名額,供高級警司或以下職級警務人員申請:(一)高級警司、警司名額一個;(二)總督察、高級督察、督察名額九個;(三)初級警務人 員名額八十三個,資助金額分別為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或學費的百分之七十(以較少金額為準),但不接受曾獲警察福利基金資助修讀暑期課程者的申請。

申 請資格:

(一)申請人必須是現職警務人員,其子女必須是親生或經合法領養的子女。

(二)申請人的子女必須於八九年六月一日至九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出生。

(三)申請人可自行為其子女選擇內地或海外的暑期課程(澳門及台灣除外),惟課程須在六月至八月期間舉行,由知名機構開辦,並獲警隊認可。一般觀光團及正 規校內課程不獲資助。

申請辦法:

申請人須填妥刊載於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及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網頁的申請表格,連同子女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及二○○八至○九學年的成績單副本(必須包括下學 期),親身遞交或郵寄至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三十八樓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經辦人:行政主任(支 援)2〕。

申請截止日期為五月十四日下午五時(以郵戳為準)。

其他資料:

如報名人數超過資助計劃名額,申請結果將以抽籤形式分配。抽籤暫定於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時在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會議室舉行,結果將於五月二十八日透過 內聯網警察告示欄公布,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

申請成功者須於六月二十五日前,向總警司(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經辦人:行政主任(支援)2〕呈交暑期課程的詳細資料、入讀課程確認書等有關文件。

查詢請致電人事服務及職員關係科286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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