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 及海外暑期课程资助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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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福利基金的内地及海外暑期课程资助计划(资助计划),资助警务人员的子女善用暑期,到内地或海外参加暑期课程。 资助计划提供九十三个名额,供高级警司或以下职级警务人员申请:(一)高级警司、警司名额一个;(二)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名额九个;(三)初级警务人 员名额八十三个,资助金额分别为一千元、二千元、三千元或学费的百分之七十(以较少金额为准),但不接受曾获警察福利基金资助修读暑期课程者的申请。 申
请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是现职警务人员,其子女必须是亲生或经合法领养的子女。(二)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於八九年六月一日至九八年五月三十一日期间出生。 (三)申请人可自行为其子女选择内地或海外的暑期课程(澳门及台湾除外),惟课程须在六月至八月期间举行,由知名机构开办,并获警队认可。一般观光团及正 规校内课程不获资助。 申请办法:
申请人须填妥刊载於内联网警察告示栏及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的申请表格,连同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副本及二○○八至○九学年的成绩单副本(必须包括下学
期),亲身递交或邮寄至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三十八楼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总警司(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经办人:行政主任(支
援)2〕。申请截止日期为五月十四日下午五时(以邮戳为准)。 其他资料:
如报名人数超过资助计划名额,申请结果将以抽签形式分配。抽签暂定於五月二十六日上午十一时在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会议室举行,结果将於五月二十八日透过
内联网警察告示栏公布,并以电子邮件个别通知。申请成功者须於六月二十五日前,向总警司(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经办人:行政主任(支援)2〕呈交暑期课程的详细资料、入读课程确认书等有关文件。 查询请致电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286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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