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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
警察储蓄互助社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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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储蓄互助社章程,任何社员之账户如连续两年内全无活动,便成为「全无活动之账户」,董事会可向其徵收服务费,费用相当於该账户被徵收费用前结存的百分 之三十或五十元,以较少者为准。除非该人员的账户恢复活动,否则由收取第一次费用之日起计算,以后每年皆会向该账户徵收此费用。如在任何一年因被徵收费用 而引致其所持股份减至不足一股,或已被徵收费用四年,所有余下的结存将被没收,账户亦会被取消。该社将以邮递方式把通知书寄到该社员申报的地址,通知其账 户被徵收服务费。 为避免成为「全无活动之账户」,社员应经常留意自己账户的活动,例如银行户口有否进行自动转账*、每月致电「查数易」系统(电话:2399-0500)查询储蓄结余或检查所收到的结算单(最少每年一次)等。如 社员发现储蓄从无增加及於一年内未有收到结算单,请与该社办事处职员联络查询。 已成为「全无活动之账户」的社员,可到有关银行或该社旺角办事处重新填写一份「直接付款授权书」,并恢复储蓄,则可免再被徵收服务费。 如有查询,请致电2399-7878(接通后按9字)与该社职员联 络。 *备注:该社每月透过银行自动转账系统收取社员储蓄及还款(如适用),自动转账日定於现职公务员发薪日起计第二个结算工作天(结算工作天以银行公会的结算 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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