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情報系列(三)
爆竊及非法禁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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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情報工作就像「拼圖」一般,將一小片一小片的組件拼合出一幅完整的圖畫。零碎的資料,效用縱使不是立即可見,但經過分析、配對、比較後,往往能協助了 解犯罪活動,從而制訂有效的對策。今期會為大家闡述一宗爆竊及一宗非法禁錮案件的破案經過。

一名分區特遣隊警員在日常巡邏期間截查一名可疑男子。該男子並非該區居民,亦非在附近工作,當被查問為何在附近出現時支吾以對,並報稱沒有收入,但戴著一 條名貴的金鏈。基於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物件,警員記錄男子的資料後讓其離開。

警員不知道該男子有否涉及甚麼不法勾當,但經驗告訴他,該男子必有可疑,稍後,他把截查和個人觀察所得填寫資料呈報表格(IRF)。

在截查事件後半小時,附近公共屋邨一單位遭爆竊,事主損失一批金飾。調查人員其後翻查案發地點附近的截查紀錄,成功識別出疑犯。經盤問後,該名男子承認爆 竊該單位。

另一宗非法禁錮案件中,一名富商子弟被四名賊人企圖擄走。事主極力掙扎逃脫,賊人事敗逃去,事主立即報警,但只記得車輛的型號及顏色。警方對疑犯的身份仍 未有頭緒。此時,另一隊人員從控制中心廣播中得知該車的型號,因此在區內截查可疑車輛,但由於當時沒有車牌及疑犯資料,雖然曾截獲該車,但未能察覺。

其後,調查人員翻查事發地點的「查車」紀錄,發現一輛相同型號的私家車曾被軍裝人員截查,車上亦有四名人士。從這點線索,警方數天後拘捕案中的四名疑犯。

總結

警務人員從工作中累積了不少經驗,往往能察覺身邊出現的可疑人物或不合常理的事情。人員應將察覺到的資料,加以分析並作出匯報,而IRF就是其中一種最簡 便的匯報形式。當有案件發生時,這些情報往往成為破案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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