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罪科破投資騙案獲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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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2A隊人員經過兩年多的深入調查,成功偵破一宗投資詐騙案。案中被告因非法挪用客戶資金作買賣高風險金融產品,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三十 一項盜竊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成立,判處四十二個月監禁。 自二○○八年金融海嘯爆發後,案中多名台灣籍受害人發現他們的財務顧問,即任職國際知名投資銀行財富經理的被告,多次在他們的投資帳戶內作非法資金調動及 投資產品買賣,導致嚴重虧損,涉及港幣三千五百萬元。由於涉案的投資銀行不受理有關投訴及拒絕向受害人賠償,受害人最終於二○○八年十月向商業罪案調查科 報案求助。 警方經過兩年時間仔細調查,成功蒐集足夠證據,把被告人拘捕及起訴,而苦主亦因警方的行動而獲投資銀行提出全數賠償方案。對於香港警方在調查案件及法庭審 訊中的專業表現及妥善安排,其中三名受害人特意從台灣親臨香港,頒發錦旗及感謝狀予商罪科,以示表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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