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素监察部「策略规划过程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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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素监察部二月举办了三场工作坊,讨论策略规划过程,以及如何在六个总区加强推广现正筹划的二○一二至二○一四年策略行动 计划。来自六个总区共八十七名高级警司和警司出席。

助理处长(服务质素)黄福全致词时强调工作坊是一个双向过程,不仅能让该部收集直接参与制定行动计划人员的意见,亦能澄清人员对策略方针及策略行动计划目 的及定位方面的误解。工作坊邀请总警司(支援)卢嘉敏和总警司(工作表现检讨)(服务质素监察部)刘保禄出席,分享他们之前分别担任区指挥官和区副指挥官 期间制定单位行动计划的心得。

策略行动计划是各总区筹划活动的纲领,活动须配合警队四个策略方针,支援处长首要行动项目,并切实回应地区警务工作需要。各总区在制定目标时须权衡轻重并 作出适当的调节,务求善用资源达到目标。

在这些目标中找出适当平衡需要各级指挥官深思熟虑,在效能和资源之间细心权衡警务需求,从而订定各项工作和服务的优先次序。

二○一○年在六个总区进行方案检讨的观察所得,有人员认为策略行动计划只是以方案项目的多寡为主导,但工作坊强调,策略行动计划的目的向来都并非如此。所 有指挥官都认同推行方案涉及相当多的时间及资源,亦必须审慎考虑成本效益。在配合策略方针规划工作与加强承担地区警务工作两者比较下,有些单位曾过度著重 前者。

至於如何增进总区人员对策略行动计划的了解,优化策略行动计划的推行过程,以及制定在明年初公布的二○一二至二○一四年策略行动计划方面,服务质素监察部 在工作坊上徵询人员的看法。出席人员所提出的意见非常广泛,该部现正整理及审视在这三场工作坊所收集到的意见,以便采纳於日后的规划过程。

服务质素监察部准备於短期内另为总警司级别人员举办一轮工作坊。

支援部总警司卢嘉敏与出席者分享制定单位行动计划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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