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區羈留設施先導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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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部正進行一連串拘留管理研究工作,繼實施羈留設施改善工程後,現積 極籌備推行「警區羈留設施先導計劃」。計劃已訂於七月至九月,在深水埗及屯門警區進行,被揀選的警區羈留設施位於長沙灣及屯門分區警署。

「警區羈留設施」的概念源於其他地方警隊的中央羈留程序,警隊曾派員到新加坡、英國、澳洲等地考察,歸納出一套切合本地需要的運作模式。經進一步研究後, 決定以漸進模式,在警隊推行較小規模的中央羈留程序,即「警區羈留設施」。該設施是指在一個警區內,只有一個羈留設施,設於其中一個分區內,取代原本各分 區均設有羈留設施的模式。有需要羈留的人士,無論在哪一個分區被拘捕,一律押往並羈留於該區的特定羈留設施。支援部相信計劃能提升警隊羈留管理的專業水 平。

先導計劃用以試驗此項較小規模的中央羈留程序的成效和可行性,特別與刑事調查上的配合。為確保先導計劃順利進行,警隊特別成立了一個工作小組,成員來自支 援部、有關總區及警區、資訊系統部及服務質素監察部。小組五月六日和六月一日召開了第一次及第二次會議,確立了工作小組的工作及職權範圍、持份者的角色和 責任、計劃實施時間表以及深水埗和屯門警區的標準運作程序。計劃九月結束後,支援部將全面審視和檢討成效,及後會就全面推行「警區羈留設施」的可行性,提 交報告,並作出建議。

支 援部高級警司麥遜宜與工作小組成員討論「警區羈留設施」先導計劃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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