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队与社署携手
提升保护儿童调查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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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处理虐待儿童事件的多机构与跨部门合作模式,刑事 部支援科保护儿童政策组与社会福利署的职员发展及培训组,自一九九五年起联手筹组「保护儿童特别调查」的基本训练课程。该训练旨在让警务人员、社署社工和 临床心理学家掌握处理涉及易受伤害证人的案件与进行录影会面所需的知识和技巧。

「保护儿童特别调查」第三十三届基本训练课程,六月十三至二十四日举行。二十七名学员成功完成训练及取得修业证书,获取易受伤害证人进行录影会面作法证用 途的资格。训练课程内容涵盖理论与实践,包括跨纪律部门合作、法律规程、涉及儿童受害人的性罪行、了解儿童发展与心理、性罪犯的心理,以及与易受伤害证人 会面的技巧等。

该训练课程每年为特选人员开办两次,警务人员与社署人员名额各半。曾受保护儿童特别调查训练的人员与儿童会面时,担当主控官角色,带领证人描述罪案经过。 此角色要求极高的会面技巧和须对儿童的证言有专业认识。

为支援处理虐待儿童案件的前线人员,警方以数码化录影机取代模拟录影系统,并采用数码光碟为录影媒介,以改善与易受伤害证人录影会面的设施。本届学员为首 批采用数码化录影会面系统。港岛、东九龙与西九龙总区的数码化系统已於五、六月开始运作,新界南、北总区则於七月开始采用。

其中一名学员,侦缉警长林汉祺表示,课程令他更了解受害人的感受和跨部门合作的重要。另一学员社会福利主任黎宝仪指:「修毕训练课程,我更理解警方在保护 儿童方面的任务,有助大家在防止与调查虐儿案中进一步合作,并提升专业精神。」课程正好体现两个部门重视保护儿童方面的训练及跨部门合作精神。

警 队及社署的学员均认为课程实用,并有效加强双方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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