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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保障基金三月重新接受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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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保障基金」(基金)由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支援课协助管理,是一个特别为警队内督察级及以上和文职人员而设的自愿团体人寿保险计划,旨在为於在职期 间不幸身故,或因意外而导致不同程度的永久伤残的在职会员,提供最高五十万元的保障。 基金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期间接受申请,让以往错过了的人员再次有机会参加。上述日期过后,只有新加入警队首三个月内的督察级及以上和文职人员才合资格申请 成为基金会员。 在重新开放时段参加基金的合资格申请人,须缴付六百元入会费。填妥的申请表格须连同划线支票一同寄回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三十八楼人事服 务及职员关系科「家庭保障基金」秘书处收。 参加基金的人员须每月供款,款项从会员的每月薪俸中扣除(注一)。而现时的会员每月供款额为五十元(注二)。 同时,凡具五年或以上会员资历及退休时仍为基金供款人的会员,可享两项非保障权益,包括退休纪念品及如在退休后逝世,其配偶或家属可获港币五千元的抚恤金 (遗属必须於会员逝世后两年内领取抚恤金,逾期将不获发放)。 如欲了解基金的详情或索取申请表,可浏览警队内联网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亦可致电2860-3242查询。 (注一)管理委员会及有关保险公司会按个别情况考虑所有申请。会员资格只会在库务署开始扣除每月供款之日才正式生效。 (注二)七月及以后之月费,要视乎新保险合约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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