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 謝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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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屯門分區警署警長

本人3月19日在屯門市中心乘搭九巴61X號巴士前往土瓜灣上班途中,坐在身旁一名年約40歲男子在巴士上露械並正在手淫。由於當時本人感到非常害怕及驚 慌,以致來不及反應而沒有即時報警。然而,因本人每天上班候車或搭車均會看見該男子,而該男子自當天起每看見本人時,就會以恐怖的表情及眼神盯著本人,導 致我患上精神壓力及嚴重失眠情況,為免驚恐情緒加劇和繼續被纏擾,最終在4月4日下午前往屯門分區警署報案。

在報案室報案時,本人憶述當天發生的事情,心情再次感到驚恐。陳文玲警員細心聆聽本人事件的發生經過,並為本人作初步紀錄。及後,由黃少婷警員再為本人落 一份詳細口供。本人憶述時仍感到十分恐懼,在報案室的警員除安撫本人外亦提供專業意見讓我參考當下次再遇見該男子時,如何報警拘捕該男子。在離開報案室 時,警長周浩鵬還細心地提供一張警署電話聯絡卡予本人,好讓我下次遇見男子時,可即時致電警察跟進。

翌日,我如常在巴士站等候搭61X巴士上班時,再次遇上該男子。本人感到十分驚恐,致電聯絡卡上的屯門警署電話報案。上車後,巴士徐徐地向九龍方向駛出, 心知屯門警察未能於屯門範圍內捕捉該男子,故本人感到十分害怕。幸好當時屯門警署接聽電話的警員與本人保持緊密聯繫,並加緊為本人聯絡市區警署協助,最終 由長沙灣分區警署警員成功拘捕該男子。

雖然本人在巴士的掃管笏段發生事件,案件由青山分區警署負責跟進,但在整個過程中,本人親身體驗到香港警方對打擊罪案所付出的努力,親眼目睹各位執法人員 的高效辦案能力,他們親切友善的態度令本人感到莫大安慰,亦因為他們的迅速及細心處理案件,令本人對警隊印象改觀。特別是屯門分區警署之警員:報案室警長 周浩鵬、陳文玲警員、黃少婷警員、報案室其他警員以及於4月5日早上接聽本人電話的警員,他們的專業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讓我留下深刻印象。

本人能夠做的,也只能在此再一次向以上各位警務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致以崇高的敬意,也寄望香港警隊在打擊罪案中取得更大的成效,市民的生活更安定、更 有保障。

市民陳小姐

(註:信中提及的人員也包括長沙灣分區警員陳金旺)



《感 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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