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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
及海外暑期课程资助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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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鼓励人员子女走出香港,远眺世界,接触不同文化,扩阔国际视野,警察福利基金的内地及海外暑期课程资助计划现资助人员子女到内地或海外参加暑期课程。名 额及资助金额如下: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现职人员,其子女必须是亲生或经合法领养的子女,并未曾於此计划下获得任何资助。如申请人及其配偶均为人员,只须由其中一人替子女递交申请 表格。 *申请人的子女必须於六月一日介乎十二岁至二十一岁。 *申请人可自行为其子女选择内地或海外的暑期课程(澳门及台湾除外),课程须在六月至八月期间举行,由知名机构开办,并获警队认可。一般观光团及正规校内 课程不获资助。 申请人须填妥刊载於告示栏或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的申请表,连同子女的出生证明书及二○一○/一一学年成绩单副本(必须包括下学期)亲身递交或邮寄至 该科(经办人:行政主任(支援)2)。 截止日期:五月十七日 申请办法及详情请参阅告示栏或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网页。如有查询,请联络人事服务及职员关系科(2860-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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