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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屯门分区警署警长

本人3月19日在屯门市中心乘搭九巴61X号巴士前往土瓜湾上班途中,坐在身旁一名年约40岁男子在巴士上露械并正在手淫。由於当时本人感到非常害怕及惊 慌,以致来不及反应而没有即时报警。然而,因本人每天上班候车或搭车均会看见该男子,而该男子自当天起每看见本人时,就会以恐怖的表情及眼神盯著本人,导 致我患上精神压力及严重失眠情况,为免惊恐情绪加剧和继续被缠扰,最终在4月4日下午前往屯门分区警署报案。

在报案室报案时,本人忆述当天发生的事情,心情再次感到惊恐。陈文玲警员细心聆听本人事件的发生经过,并为本人作初步纪录。及后,由黄少婷警员再为本人落 一份详细口供。本人忆述时仍感到十分恐惧,在报案室的警员除安抚本人外亦提供专业意见让我参考当下次再遇见该男子时,如何报警拘捕该男子。在离开报案室 时,警长周浩鹏还细心地提供一张警署电话联络卡予本人,好让我下次遇见男子时,可即时致电警察跟进。

翌日,我如常在巴士站等候搭61X巴士上班时,再次遇上该男子。本人感到十分惊恐,致电联络卡上的屯门警署电话报案。上车后,巴士徐徐地向九龙方向驶出, 心知屯门警察未能於屯门范围内捕捉该男子,故本人感到十分害怕。幸好当时屯门警署接听电话的警员与本人保持紧密联系,并加紧为本人联络市区警署协助,最终 由长沙湾分区警署警员成功拘捕该男子。

虽然本人在巴士的扫管笏段发生事件,案件由青山分区警署负责跟进,但在整个过程中,本人亲身体验到香港警方对打击罪案所付出的努力,亲眼目睹各位执法人员 的高效办案能力,他们亲切友善的态度令本人感到莫大安慰,亦因为他们的迅速及细心处理案件,令本人对警队印象改观。特别是屯门分区警署之警员:报案室警长 周浩鹏、陈文玲警员、黄少婷警员、报案室其他警员以及於4月5日早上接听本人电话的警员,他们的专业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让我留下深刻印象。

本人能够做的,也只能在此再一次向以上各位警务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也寄望香港警队在打击罪案中取得更大的成效,市民的生活更安定、更 有保障。

市民陈小姐

(注:信中提及的人员也包括长沙湾分区警员陈金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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