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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投考警员,必须具有中学会考英文科合格学历,所以现职警员一般都能掌握基本英语会话及书写能力。五十年代投考警员只要求小学程度,当时新招募的警员, 只有少数学过英文,部分甚至连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也不认识,但他们的长官大都是外籍人士,他们如何提升英语能力,在一支国际化的警队生存呢? 「锑煲」的故事
一名一九五三年入职的警察前辈有一个特别的绰号叫「锑煲」,认识的同事和朋友都觉得奇怪,他的外形和相貌怎样看也不像锑煲,为什么会被人叫锑煲?这个绰号 原来和他在警校学英文的不愉快经验有关。 当年在黄竹坑警察训练学校受训的学警要修读英文科,警校根据学警的英语程度分为四班,那名前辈并没有学过英文,自然被编入第一班,由A for Apple, B for Boy 学起。经过一段时间,老师考核他,问他英文的「餐枱」如何发音?他大声说「锑煲」,老师说不是「锑煲」,应说「table」,但他就是发不出这两个英文音 节,不断说「锑煲」,引来同班学员大笑,自此他便叫「锑煲」了。 四句英文走天下
一名一九五八年入职的警察前辈面对相似的困境,他被取录时只有十七岁半,小学程度,不懂英语。在学堂接受训练时,有一位教官对他那班学员说,英语不好是很 难在警察部有所作为。教官教了他们四句英文,希望他们牢牢记住,这样会对他们的警察生涯有所帮助。 早上碰见长官时,要大声说:「Good morning, Sir!」,表示尊重上级。当长官问到的事情自己并不知道或不太清楚时,应说:「I don't know, Sir!」,这样就不会浪费上级的时间。当长官发现自己错处,被他责骂时,千万不要斗咀,要不断说:「Yes, Sir!」,直至被骂完为止。当长官称赞时,要说:「Thank you, Sir!」。 这名退休前辈说:「我自知英文不好,所以只好当这四句英文是护身符,见到外籍长官时,无论他怎样问我,我都可以过关,但如果仍应付不了,我还有最后一句: 『Goodbye, Sir!』,赶快离开。其实我们很少接触外籍长官,当碰上了,如果能够适当运用这四句金句,便能给上司留下一个好印象。」 「红膊头」
九十年代中期后入职的警察可能听过红膊头,但未必见过巡逻人员有红膊头。「红膊头」只是俗称,它是指军装部员佐级人员在肩膊佩带刻有警员编号的红色底板小 肩章,这个识别表示这名军装人员具有基本英语会话和写作能力。在游客区的外籍人士,凭著这小红肩章,就较容易找到会说英语的警察。随著中学会考英文科合格 成为警员投考资格,「红膊头」制度便取消了。 一名一九六七年考获「红膊头」资格的警察前辈解释这个制度:「当时政府编定了八级英文程度的公开考试,第四级程度大概等於现时的中一英语水平,而最高第八 级相等於中五英语程度。如果我们能考获第四级资格,警察部便给与我们『红膊头』,并发一次性的特别津贴,我记得我当年领取了几十元津贴。我由於具有中二学 历,考获第四级资格并不困难。而有少数英语能力较强的伙记会不断努力考取第八级,因为这个资格令他们有机会被推荐投考督察,这是警员上『帮办』的一条途 径。」 警务处退役同僚协会再次推出由该会资深会员提供资料,香港大学犯罪学中 心何家骐博士和朱耀光博士负责撰写有关香港警政历史变迁过程,与读者分享;今期提供资料的前辈为邓有声和黄仲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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