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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处长曾伟雄先生:
我来信是表扬东九龙总区重案组1A队的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时那种尽心尽力,锲而不舍的精神。 去年,我往宏照道取回停泊在路边的轻型货车时,发现左边前座乘客位的玻璃窗被打破,车内一部无线电对讲机被偷去。 事件中我并无目击事发经过,贼人亦无留下可追查的线索,我明白到追查该案并非易事。从运输业界的司机消息知道,该类案件於去年年中在九龙各区常有发生,相 信警方必悉力以赴,把匪徒缉捕。 不负所望,警方经过数个月锲而不舍的追查,终於在去年十月初,我收到东九龙总区重案组1A队的警务人员通知,该案的匪徒已被缉捕。稍后若该匪徒在法庭否认 控罪,我便需要出席法庭作证。期后我获通知,该匪徒在法庭承认控罪,并被判监禁二十六个月。 要不是侦查该案的警务人员投入和努力,恐怕该匪徒仍逍遥法外。在事件中,我们充分体会到香港的警务人员认真投入,锲而不舍的工作态度。 市民罗先生
《感
谢栏》传递市民对人员及警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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