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 與機電署簽訂維修服務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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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與機電工程署營運基金二月八日在警察總部簽署「車輛及工程系統維修服務水平協議」,由副處長(管理)馬維騄代表警隊與機電署副署長胡建明簽署協議。

根據該合約,機電工程署由本年四月一日至二○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為警隊車輛及工程系統提供例行檢查、保養及緊急維修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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