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 謝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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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警務處處長:

本人於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凌晨十二時左右,於柴灣杏花邨街市附近因醉酒不適,不省人事而需要貴處人員協助。

幸而,貴處柴灣警署的SGT 21275(陳先生)及另外兩位警員PC 22325及11180表現十分出色,向本人提供很大的援助,包括治理傷口,攙扶休息及清理衣物,使本人能在安全的情況下回到家中。而當中三位警員都為本 人的安全著想,並以友善及耐心的態度提供援助。

這次事件令我對香港的警務人員留下極好的印象,這幾位警員實在是香港紀律部隊人員的典範,本人謹在此再一次感謝貴處,現特專函表揚這幾名人員。

市民何先生

(編按:信中表揚的人員為柴灣分區警長陳國忠、警員崔永賢及張浣芬。)


《感 謝欄》傳遞市民對人員及警隊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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