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承诺列明香港警务处投诉警察课所承诺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查询或提出意见的相关途径。
投诉警察课相信每位市民都有权获得警方提供公正无私的服务。
投诉警察课向警务处处长负责,确保所有对警务人员或隶属警队的文职人员作出的行为不检投诉或刑事指控,均获得全面和公正的调查。
你可以透过以下途径向警方提出申诉:
亲身前往各警署报案室;
如欲亲身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可透过投诉热线2866 7700预约;
致电投诉热线2866 7700或传真至2200 4460或2200 4461;
致函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投诉警察课;或
使用香港警务处网页上的「投诉警察电子表格」或香港警察流动应用程式「电子报案中心」内的电子报案表格。
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专责监察所有投诉。该委员会是由行政长官委任的法定独立组织,并设有全职秘书处,负责确保所有投诉均获得彻底和公正的调查。
如果你对警方作出投诉:
投诉警察课将于接获投诉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你所提供的地址发出认收信;
本课将于接获投诉后两个工作日内与你联络,说明有关投诉的调查程序;
如未能在两个月内完成全面调查,本课将去信通知你调查仍在进行中,并说明相关原因。此后,本课每两个月会向你寄出汇报调查进展的信件,直至调查工作完成为止;
如你的投诉个案被列为「有案件尚在审理中」,本课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发信通知你,调查工作已暂停,待司法程序完结后才会恢复调查;
除「有案件尚在审理中」的投诉外,本课以四个月内完成调查工作为目标;
把相关档案送交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前三个工作日内,本课将发信通知你调查工作已完成;及
对于需进行全面调查的投诉,本课将于收到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通过结果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致函通知你最终调查结果。
如你对所作投诉的调查结果不满,可在投诉警察课覆函的日期起计30日内提出复核要求。投诉警察课将于完成复核后,通知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相关结果,并由委员会通知你经通过后的复核结果。
如需索取进一步资料,请致电设有录音功能的24小时投诉热线2866 7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