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总部服务承诺

关于我们

本服务承诺列明香港警务处交通总部所承诺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查询或提出意见的相关途径。


服务范围

本服务承诺涵盖下列交通警务工作:

  •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及

  •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和交通传票的投诉。


服务标准

调查非致命交通意外

香港警务处会于接获非致命交通意外报告后三个月内完成调查,并将结果通知各方。

调查有关定额罚款通知书或交通传票的投诉

接获有关投诉后,警务处将展开调查,并于两个月内通知投诉人调查结果;若未能于两个月内完成,将以书面通知调查进度。


有效监察

警务处会定期对上述服务标准进行监察。


服务目标

警务处致力对交通事项进行公正、彻底和有效率的调查。


市民的角色

交通总部欢迎市民就提升服务质素提出建议。警务处悉力以赴为市民提供高效服务,惟个别情况下或未能于既定标准回应时间内完成调查。如欲查询案件进展,你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与发生意外地点所属的交通报案室联络:

港岛3661 1620
西九龙3661 1654
东九龙3661 1636
新界南3661 1710
新界北3661 1684
大屿山3661 1694

如需查询定额罚款通知书或交通传票的相关事项,请亲临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11楼的中央交通违例检控组查询柜位。该柜位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你亦可致电181 181(共5条线),接通互动语音系统,听取所需资料。来电于办公时间内可转介至接线员提供进一步协助。


申诉途径

如你认为个案处理未如理想,可透过以下途径提出:

  • 亲身前往各警署报案室;

  • 如欲亲身向投诉警察课作出投诉,可透过投诉热线2866 7700预约;

  • 致电投诉热线2866 7700或传真至2200 4460或2200 4461;

  • 致函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投诉警察课;或

  • 使用香港警务处网页上的「投诉警察电子表格」或香港警察流动应用程式「电子报案中心」内的电子报案表格。

下载「香港警察流动应用程式」

 

如何索取进一步资料

如需索取进一步资料,请联络上述交通报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