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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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水 伤 人 案 改 列 谋 杀 案

警 方 今 日 ( 六 月 九 日 ) 将 一 宗 于 六 月 四 日 在 上 水 发 生 的 伤 人 案 改 列 作 谋 杀 案 处 理 。

六 月 四 日 约 上 午 三 时 四 十 分 , 警 方 接 获 报 案 指 上 水 祥 华?h商 场 有 人 发 生 争 执 。

警 员 到 场 后 发 现 一 名 头 部 受 重 伤 的 十 六 岁 男 子 倒 卧 在 近 粉 岭 火 车 站 的 一 条 行 人 天 桥 下 。 该 名 男 子 被 送 往 北 区 医 院 后 转 送 威 尔 斯 亲 王 医 院 治 理 , 延 至 今 日 ( 六 月 九 日 ) 下 午 证 实 不 治 。

警 方 一 共 拘 捕 八 名 涉 案 男 子 , 年 龄 由 十 四 至 二 十 三 岁 。 其 中 两 名 男 子 , 分 别 为 十 四 及 十 八 岁 , 已 被 落 案 控 以 伤 人 罪 , 并 于 六 月 六 日 在 粉 岭 裁 判 法 院 提 堂 。 其 余 被 捕 人 士 获 保 释 候 查 。

案 件 现 正 由 大 埔 警 区 重 案 组 跟 进 调 查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十 二 号



二 ○ ○ 六 年 六 月 九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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