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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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呼 吁 市 民 提 供 失 踪 男 子 消 息 ( 附 图 )

警 方 今 日 ( 四 月 四 日 ) 呼 吁 市 民 提 供 一 名 在 本 月 失 踪 男 子 的 消 息 。

失 踪 男 子 刘 春 培 , 八 十 三 岁 , 于 四 月 一 日 下 午 离 开 其 位 于 香 港 仔 渔 光?h的 住 所 后 便 不 知 所 踪 , 警 方 于 同 日 接 获 其 家 人 报 案 。

刘 春 培 身 高 约 一 点 六 米 , 重 约 五 十 四 点 五 公 斤 , 瘦 身 材 , 尖 面 , 黄 皮 肤 , 秃 头 但 有 少 许 灰 短 发 在 两 侧 。 他 失 踪 时 身 穿 米 色 间 条 短 袖 恤 衫 , 浅 蓝 色 牛 仔 裤 , 黑 布 鞋 及 米 色 帽 。

他 左 前 臂 有 纹 身 , 腰 间 戴 有 绿 色 玉 块 及 手 上 戴 着 一 只 黑 色 手 镯 。

警 方 呼 吁 任 何 人 士 如 有 上 述 男 子 的 消 息 , 请 致 电 二 八 六 ○ 一 ○ 四 一 与 港 岛 总 区 失 踪 人 口 调 查 组 人 员 联 络 或 向 任 何 一 间 警 署 提 供 资 料 。


警 察 公 共 关 系 科 新 闻 公 布 第 四 号



二 ○ ○ 七 年 四 月 四 日 ( 星 期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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