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涉行使假信用卡被判入狱 *************   一名三十七岁本地男子及两名分别为二十八和三十六岁的内地女子,今日(四月二十四日)在区域法院因涉嫌串谋行使虚假文书被判入狱两年至两年零八个月不等。   案情透露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根据线报,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四日在中环及上环一带进行反假信用卡行动。探员发现该名香港男子带同涉案的两名内地女子于上述一带购买燕窝及名贵中药,并使用信用卡付款。   探员其后在中环一商业中心截获该三人,并在他们身上搜获共六张假信用卡。   调查显示该两名内地女子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二日来港后,三人便串谋利用假信用卡于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及十四日期间在上水、中环及上环一带购买名贵产品,总值约三万九千元。   三人被控串谋行使虚假文书、行使虚假文书及处理赃物,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完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