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楼宇按揭诈骗被判入狱 *************   一名四十岁的男子今日(五月十三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楼宇按揭诈骗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六十五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六年二月至六月期间联同多名男女以虚假楼宇契据及其他假文件,向一间本地银行申请为两个位于北角的住宅单位进行按揭,成功借得一千一百万元。   其中一个住宅单位的真正业主于二○○六年六月从银行信件中得悉其单位已被抵押,事件因而被揭发。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案件,并于二○○七年三月十四日在柴湾区拘捕被告。   被告其后被落案控以一项协助及教唆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及一项串谋诈骗的罪名,今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及被判入狱。   因涉及同一案件而被捕的另一名三十五岁男子和一名五十六岁女子已于较早前分别被判入狱四十二及四十四个月。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完 二○○八年五月十三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