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内地人士涉串谋行使伪制纸币被判入狱
*******************

  两名内地女子及一名内地男子今日(七月八日)在区域法院因涉嫌串谋行使伪制纸币,被判监禁三十六至四十二个月。

警方提醒市民,行使伪制纸币为严重罪行,违法者将可被重罚,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案情透露,二十五岁女子方粉兰、二十八岁女子方粉霞及三十五岁男子林财武于七月二日到慈云山及钻石山一带的药房及便利店以一百元人民币钞票购物,其中一名店员怀疑有关钞票为伪钞,于是报案。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其后到场将三人拘捕,并在他们身上捡获十四张伪制一百元人民币钞票。

警方调查后发现,三人亦曾于六月期间在北角区多间店铺以伪制人民币钞票购物,警方事后在有关店铺检获二十八张伪制一百元人民币钞票。

  三人其后被落案控以一项串谋行使伪制纸币罪名,当中三十五岁的男子亦被控以一项管有伪制纸币罪名。

  警方会继续致力打击所有涉及行使伪制纸币的罪行。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二○○八年七月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