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行动打击小巴司机及乘客没有佩戴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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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今早(七月十六日)完成了一项二十四小时的全港性执法行动,以打击在公共小巴上没有佩戴安全带的违规行为,行动中共检控及口头警告了超过二百六十名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公共小巴乘客及司机。

  为了提醒小巴司机和乘客乘车时做好安全措施以保护自己免受伤害,警方昨日(七月十五日)展开一项特别行动,针对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和乘客。

  行动中,警方共发出四十九个口头警告及二百二十张传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另外亦发出四张定额罚款告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

  据统计数字显示,今年首六个月共有五百四十六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八百八十九人伤亡。去年同期的数字分别为五百四十四宗和八百七十人。

  警方强调,佩戴安全带是小巴乘客的责任。任何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乘客,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至于没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带的小巴司机,同样可被判最高罚款五千元及入狱三个月。

  警方发言人说:「警方一向致力减低交通意外引致的伤亡数字,并会继续主动从教育、宣传及执法三方面提高本港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