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事件(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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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传媒查询本年五月九日,在天水围天恩邨近单车径发生的一宗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案件,警察公共关系科发言人回应如下:

「于二○○八年五月九日晚上约九时三十分,三名军装警务人员在接获噪音投诉后前往天水围天恩邨天影路河畔近单车径进行调查。当时现场已架起数台透过扩音机输出的喇叭,以及有十名人士参与音乐演出,并有约二百人围观。

鉴于有关演出发出的声浪过大,在场警员遂要求活动负责人将音量调低,但遭拒绝。由于音乐声浪确实对附近民居做成影响,警员向该名负责音乐活动的男子发出口头警告。虽然在场警员对该男子屡作劝喻,惟该名男子不但没有理会人员的警告,更煽动在场围观的人士向正在执行职务的人员围陇。

期间,约有五十名围观人士向三名人员围陇和作出谩骂外,更有人推撞警员,现场情况开始出现混乱。

虽然人员再次向围陇的群众发出警告,要求他们离开,以免触犯法例。但围陇群众未有理会,更在受他人影响下而显得情绪激动。为避免人群失控,在场人员即时要求增援。

在场警员虽然向围陇群众发出多次警告,但围陇群众未有离去,有人甚而进一步推撞警员。在场警员在保障自身及其他在场人士安全,以及尽快恢复现场公共秩序的大前提下,只好不得已取出胡椒喷雾器,并在发出警告无效后,才射向正在推撞他们的人士。其后待增援人员到场,场面才得以受到控制。

警方共拘捕三名年龄介乎五十至五十五岁男子,他们因涉嫌公众地方行为不检、袭警及阻差办工罪名。目前,该三名被捕男子已获准保释。

我们重申,警方在事件中的处理手法恰当。

事实上,警方是在接获市民的噪音投诉,派员到场了解事件后,遂要求主办者降低活动声浪。在事件中,鉴于有滋事者不顾警方的劝喻,继而煽动在场人士围陇和推撞在场执行职务的人员。为免情况进一步恶化,以及维持公众秩序,而最为重要的,就是要确保在场所有人士的安全,不论是执行职务的人员,或是围陇的群众,在场人员不得不在增援人员到场前施喷胡椒喷雾。

我们强调,人员在使用胡椒喷雾前已向有关人士发出多次警告,而在使用胡椒喷雾时是符合使用守则的要求。在事件中,除一名警务人员受伤外,没有任何市民,包括被捕的三名男子受伤。」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五号

二○○八年七月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