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涉嫌使用虚假文书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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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男子因涉嫌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昨日(八月七日)在区域法院各被判入狱二十一个月。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包括六十一岁内地男子、五十四岁马来西亚籍男子及七十三岁香港男子,他们于二○○七年十二月前往一间银行出示据称为该银行发出的一张票值三千万美元的本票及确认书,报称拟用这些文件向另一间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装载文件的信封毁烂而不获受理,因此要求银行将这些文件用一个新信封装载,银行遂为他们处理。

  另一间银行收到这些文件后,怀疑这些文件的可信性,最后经发出文件的银行证实这些为虚假文件,而发出文件的银行向警方报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于三名被告向申请贷款的银行查询本票的跟进情况时将他们拘捕,三人其后声称并不知道这些为虚假文件,并声称是受另一名自称为一间公司东主的男子吩附将文件送往银行,该公司于二○○六年六月开设,但在香港并没有实际业务交易。

  三名被告最后被落案合共控以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名。

  他们昨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一号

二○○八年八月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