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处理可疑物品发现程序(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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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今日(八月十七日)两份中文报章的报导,指警方逼前线警员以身试炸弹,由于报导内容与事实不符,警方发表声明如下:

「警队内各支队伍负责不同的职务,互相配合,服务市民,维持治安。在处理可疑物品发现的案件时,我们的首要考虑是市民大众的安全,亦一定顾及前线警务人员的安全,因此我们绝不会安排他们自行拆弹。

警方因应过去数天数宗可疑物品发现的个案,按早前厘订的应变计划,可先由重点搜查队的人员,使用侦测仪器及适当装备,并配合搜索爆炸品的警犬,为可疑物品作评估,如经评估后认为有任何可疑时,便需交由爆炸品处理课人员处理。

有关程序是恰当的,既能更迅速有效地处理该类个案,亦能有效灵活调配资源。

事实上,警方重点搜查队,是一支二十四小时候命的常设队伍,队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搜查爆炸装置。而搜索爆炸品的警犬则是接受过特别训练的狗只,能精确辨别出可疑物体内有否含爆炸品成份。重点搜查队的队员均曾接受处理爆炸品的训练,懂得使用拆弹装备和具备拆弹技术的技能,在配合侦测仪器及搜索爆炸品的警犬的协助下,队员有足够的训练、能力、装备、知识和经验辨别疑似爆炸品的真伪。

我们对于该两份报章处理有关报导的手法感到失望,作为负责任的传媒机构,就近日社会上发生的「诈弹」事件,实应履行其社会责任,?责这种妄顾公众安全,扰乱社会安宁的行为,而他们却以不尽不实的手法作出歪曲的报导,误导读者。

警队有周详的安保计划、应变预案及有效的资源调配措施,会因应情况灵活调配人手执行职务。我们必须强调,警队有足够人手、装备和应变能力应付日常的警务工作及所有突发事故。」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二○○八年八月十七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