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涉伪钞罪行被判入狱
***********

四名年龄介乎二十四至五十四岁的内地人,今日(十月二日)在区域法院被判行使伪钞及保管伪钞罪名成立,被判二十至三十二个月监禁。

案情透露,两男两女持双程证人士,今年五月四日在西营盘一带店铺使用一百元人民币伪钞购物后,被警员拘捕。警员其后在他们身上检获一百零二张一百元人民币伪钞及一张二十元人民币伪钞。

商业罪案调查科其后接手调查案件,调查显示四名被告曾于五月五日在湾仔区一带的店铺使用一百元人民币伪钞购物,探员最终在有关店铺检获十四张一百元人民币伪钞,亦在四人入住的旅馆检获六百零一张一百元人民币伪钞。

四人其后被落案控以行使及保管伪钞罪。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二号

二○○八年十月二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