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企图欺骗银行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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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名男子企图使用虚假信用状欺骗一所银行,今日(十月十六日)于地区法院被判入狱三至三年半。

  案情透露,三名被告于二○○七年八月二十一日,在中环一间银行出示一张备用信用状的影印本,声称该备用信用状由英国一间银行发出,价值五十亿欧罗。

  被告要求银行职员向另一银行确认他们的银行户口有可动用的款额,银行职员怀疑该备用信用状为伪造,遂报警求助。警方到场,将三名年龄介乎四十七岁至六十一岁男子拘捕。

  警方于其中一名被告身上搜出其他证明该备用信用状的来往书信及文件,商业罪案调查科其后证实所有文件均为伪造。

  三名被告被控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及管有虚假文书,全部被判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三号

2008年10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