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洗黑钱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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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三十八岁英国男子因涉及一宗股票投资骗案,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地区法院被判监禁三年零四个月。

案情透露,一个以西班牙为基地的诈骗集团,涉嫌从事股票投资诈骗活动,欺骗英国投资者将金钱存入被告在香港的银行户口。

香港警方于二○○七年接获英国执法部门要求协助后,商业罪案调查科接手调查有关案件。调查显示,骗徒声称是投资顾问公司的代表致电受害人,向他们推销一些主要在美国注册的公司股份。

受害人被游说购买一些高风险公司的股票,并将款项存入被告在香港的银行户口。然而,当受害人尝试将有关股票出售,却未能取回任何金钱。

商业罪案调查科探员调查后,发现被告持有十一个银行户口,当中四个户口是用作临时处理有关诈骗所得款项。

在二○○五至二○○七年间,受害人将港币约六亿八千万元存入被告的四个户口,被告稍后再将该笔款项传入另外两个欧洲户口。此外,被告又将港币约二千四百万元──相信是他的佣金──存入其在香港的户口。

被告最终在二○○七年六月被捕,并被落案控以五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他于十一月二十四日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六号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