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人因奖券骗案罪行被判入狱
*************

  十名男女涉及一宗一千四百万元的奖券骗案,今日(五月十三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两年至五年半。

  案情透露,去年四月至八月期间,一些操普通话的人士,致电十二名居于海外的华人,讹称他们中奖,并要求缴付若干行政费用以获取奖金。受害人按照骗徒的指示,将合共约一千四百万元,以汇款方式存入他们提供的香港银行户口。

  商业罪案调查科于二零零八年四月接获报案后接手调查案件,其后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至十月拘捕六男四女,年龄介乎二十八至六十岁。

  调查显示,一名二十八岁台湾女子是诈骗集团的其中一名主脑,而其余被告则是受聘在港开设银行户口,供他人使用。

  十人被控以二十七项洗黑钱罪及一项盗窃罪,并于今日被判刑。

  警方提醒市民提防奖券骗案,如接获可疑电话,应向警方举报。此外,为他人开设银行户口或容许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户口作犯罪用途,会触犯法例。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2009年5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