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涉嫌使用虚假文书被判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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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四十七岁女子因涉嫌使用虚假文书罪名今日(六月四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十个月。

  案情透露,被告于二○○六年十一月至二○○七年六月期间,以显示一些其公司货品买家名称的伪造单据副本和运货证明,以骗取两间本地银行共约八百一十万元的信贷。

  二○○七年七月,两间银行未能顺利收到被告的还款,遂联络上述买家,但他们均表示对被告声称的交易并不知情。银行于是向警方报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人员展开调查,并于二○○七年十二月六日拘捕被告。她其后被落案控以两项使用虚假文书的罪名,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狱。

警察公共关系科新闻公布第四号

二○○九年六月四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