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口调查组

通辑/失踪人士

失踪人士 | 失踪人口调查组

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五个总区总部各设有一个专门的失踪人口调查组 (联系电话请按此处),负责调查所有由警署接获的失踪人士报告,进行联系工作和在内部及对外发放相关信息。

需要甚麽数据?

如欲向警方报案有人失踪,请提供下列有关失踪人士的数据以助调查:

  • 失踪人士的近照一幅及外貌描述数据(发型、最后见到所穿着的衣服、体重、身高及特征如疤痕);
  • 朋友或同事的联系名单,连同地址、电话号码、电邮地址或ICQ号码等;
  • 最后见到他们的时间及地点或得知他们最后出现的时间及地点;
  • 可能会去的目的地,例如常到的地方、工作地点或以往有连系的地方;
  • 任何医疔记录或服药需要。

你可提供甚麽帮助?

在报案前,你可采取以下初步行动,也有助警方调查:

  • 向你及/或失踪人士的亲戚、邻居及朋友查探;
  • 向失踪人士的学校或工作地方查探。

联系警方

如知悉列作失踪的人士的下落或可提供更多有关其情况的数据,请透过以下途径通知警方:

  • 任何警务人员;
  • 任何警署;
  • 致电其中一个 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致函香港邮政总局信箱999号;
  • 传真至刑事信息传真热线(852)2520-2828;
  • 如有紧急消息,应致电999。

销案

只有已报案失踪的人士才可提出销案。

如欲销案,可联系任何一间警署的值日官,以便作出安排(可在此 链接查阅警署的地点及电话号码)。

5 联系电话:
港岛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2860 1040
东九龙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3661 0316
西九龙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3661 8039
新界北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3661 3112
新界南总区失踪人口调查组 - 3661 1176

紧急情况请电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