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HKPF KE RHQ 2026-2029 |
|---|---|
| 采购部门: | 香港警务处 |
| 招标项目: | 为(i) 东九龙总区总部及行动基地暨牛头角分区警署、(ii)九龙湾车辆扣留及验车中心及(iii)观塘警署办公大楼提供清洁及支援服务 (合约期:暂定由2026年11月1日至2029年10月31日,为期36个月) |
| 联络人: | 东九龙总区行政主任(人事) |
| 投标申请表格及其他资料: | 投标表格及有关资料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星期五,由早上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公众假期除外)到香港九龙启德协调道一零五号东九龙总区总部及行动基地暨牛头角分区警署索取(电话:(852) 3661 0034,传真:(852) 2704 0611),或于采购及合约管理系统内的电子投标箱下载。 投标者如欲于2026年4月29日作实地视察(详情载于投标文件内),请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5时或以前,填妥载于投标文件内的回条并传真至(852) 2704 0611,以作安排。 有关电子投标的资料,载于电子投标箱网站(https://pcms2.gld.gov.hk)。 |
| 标书投递及截止日期: |
投标表格必须以一式三份填妥,放置信封内密封。信封面上须清楚注明上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但不得有任何记认,使人认出投标者身份)及「政府物流服务署开标委员会主席收」。投标者必须于2026年5月29日中午12时前,把投标书放入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地下的「政府物流服务署投标箱」内。标书必须在截标时间前投入本招标公告指明的投标箱(下称「指明投标箱」)。逾期递交或未有放入指明投标箱的标书概不受理。 如在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发出了8号或以上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生效,截标时间会顺延至改发较低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政府公布的「超强台风后的极端情况」停止生效后首个工作天的中午12时。如截标当天上午9时至中午12时期间的任何时段内,前往指明投标箱所在地点的公众通道受阻,政府会宣布推迟截标时间直至另行通知。当通道重开后,政府会尽快公布已推迟的截标时间。上述公布事项会于政府新闻处网页以新闻稿方式宣布(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today.htm)。 所有时间的表述均为香港时间。 |
| 备注: |
采纳公开招标。所有有兴趣的承办商/供应商/服务供应商均可承投。 是次招标受《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规管和不会涉及电子拍卖。本公告亦为《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所需之摘要公告。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不一定采纳最高合并得分的投标书或任何一份投标书,并有权与任何投标者商议批出合约的条款。 批出是项合约的详情,将刊载于互联网(https://pcms2.gld.gov.hk/iprod/#/scn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