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隊是一支擁有(截至) 名紀律人員及 名文職人員的隊伍。
六個部門之下的每個主要單位,各由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或同級的文職人員指揮,而策劃及發展部則由一名總警司指揮,前線的警務工作由六個總區負責,各由一名警務處助理處長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