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務承諾列明香港警務處交通總部所承諾的服務標準,以及市民查詢或提出意見的相關途徑。
本服務承諾涵蓋下列交通警務工作:
調查非致命交通意外;及
調查有關定額罰款通知書和交通傳票的投訴。
香港警務處會於接獲非致命交通意外報告後三個月內完成調查,並將結果通知各方。
接獲有關投訴後,警務處將展開調查,並於兩個月內通知投訴人調查結果;若未能於兩個月內完成,將以書面通知調查進度。
警務處會定期對上述服務標準進行監察。
警務處致力對交通事項進行公正、徹底和有效率的調查。
交通總部歡迎市民就提升服務質素提出建議。警務處悉力以赴為市民提供高效服務,惟個別情況下或未能於既定標準回應時間內完成調查。如欲查詢案件進展,你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與發生意外地點所屬的交通報案室聯絡:
港島 | 3661 1620 |
西九龍 | 3661 1654 |
東九龍 | 3661 1636 |
新界南 | 3661 1710 |
新界北 | 3661 1684 |
大嶼山 | 3661 1694 |
如需查詢定額罰款通知書或交通傳票的相關事項,請親臨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的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查詢櫃位。該櫃位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你亦可致電181 181(共5條線),接通互動語音系統,聽取所需資料。來電於辦公時間內可轉介至接線員提供進一步協助。
如你認為個案處理未如理想,可透過以下途徑提出:
親身前往各警署報案室;
如欲親身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可透過投訴熱線2866 7700預約;
致電投訴熱線2866 7700或傳真至2200 4460或2200 4461;
致函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投訴警察課;或
使用香港警務處網頁上的「投訴警察電子表格」或香港警察流動應用程式「電子報案中心」內的電子報案表格。
如需索取進一步資料,請聯絡上述交通報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