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目 錄


跑 馬 地 欖 球 賽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警 方 將 會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及 人 群 控 制 措 施 , 以 配 合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至 四 月 二 日 期 間 在 香 港 大 球 場 舉 行 的 七 人 欖 球 賽 。

甲 . 活 動 開 始 時 的 交 通 安 排

以 下 交 通 安 排 將 於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午 二 時 四 十 五 分 、 四 月 一 日 上 午 七 時 四 十 五 分 及 四 月 二 日 上 午 七 時 十 五 分 開 始 實 施 :

第 一 階 段
─ ─ ─ ─

一 . 封 路 措 施 :
( 1 ) 介 乎 開 平 道 及 新 寧 道 的 一 段 希 慎 道 西 行 線 將 會 封 閉 ;
( 2 ) 介 乎 蘭 芳 道 及 希 慎 道 的 一 段 利 園 山 道 將 視 乎 情 況 而 封 閉 ; 及
( 3 ) 介 乎 棉 花 路 與 禮 頓 道 / 邊 寧 頓 街 的 一 段 加 路 連 山 道 北 行 將 會 封 閉 , 在 銅 鑼 灣 道 封 閉 後 打 算 前 往 聖 保 祿 醫 院 的 車 輛 除 外 。

二 . 改 道 措 施 :
( 1 ) 介 乎 禮 頓 道 與 大 球 場 徑 的 一 段 加 路 連 山 道 將 改 為 單 線 南 行 ( 逆 時 針 方 向 行 車 ) ;
( 2 ) 介 乎 大 球 場 徑 及 銅 鑼 灣 道 的 一 段 東 院 道 將 改 為 單 線 北 行 ( 逆 時 針 方 向 行 車 ) ;
( 3 ) 介 乎 禮 頓 道 及 開 平 道 的 一 段 希 慎 道 將 改 為 單 線 東 行 ;
( 4 ) 希 慎 道 東 行 線 將 放 置 膠 筒 以 實 施 雙 線 同 時 可 右 轉 開 平 道 ;
( 5 ) 沿 恩 平 道 及 新 寧 道 之 間 的 一 段 希 慎 道 西 行 線 行 駛 的 車 輛 必 須 左 轉 往 新 寧 道 ;
( 6 ) 介 乎 禮 頓 道 及 連 道 的 一 段 加 路 連 山 道 將 放 置 膠 筒 , 劃 出 兩 線 讓 車 輛 從 開 平 道 駛 往 加 路 連 山 道 ;
( 7 ) 連 道 落 山 線 前 往 加 路 連 山 道 北 行 線 的 車 輛 必 須 左 轉 往 禮 頓 道 西 行 線 ;
( 8 ) 離 開 利 園 的 車 輛 必 須 左 轉 往 希 慎 道 ; 及
( 9 ) 如 有 需 要 , 沿 摩 頓 台 北 行 的 車 輛 將 可 右 轉 高 士 威 道 東 行 。

三 . 旅 遊 巴 、 巴 士 ( 穿 梭 巴 士 ) 、 的 士 及 私 家 車 :

( 1 ) 旅 遊 巴
旅 遊 巴 不 能 由 加 路 連 山 道 進 入 東 院 道 , 持 有 主 辦 單 位 發 出 許 可 證 的 旅 遊 巴 除 外 。 乘 客 必 須 在 加 路 連 山 道 落 車 , 而 旅 遊 巴 離 開 時 必 須 經 棉 花 路 、 東 院 道 及 銅 鑼 灣 道 。
( 2 ) 巴 士 ( 穿 梭 巴 士 )
巴 士 的 落 客 區 將 設 在 棉 花 路 的 北 面 石 壆 位 , 離 開 時 可 經 由 東 院 道 轉 入 銅 鑼 灣 道 。

( 3 ) 的 士
的 士 落 客 區 將 設 在 大 球 場 正 門 以 東 的 東 院 道 南 行 石 壆 位 。

( 4 ) 私 家 車
私 家 車 落 客 區 將 設 在 大 球 場 正 門 以 東 的 東 院 道 北 行 石 壆 位 。

第 二 階 段
─ ─ ─ ─
( 1 ) 第 一 階 段 時 實 施 的 封 路 、 改 道 及 禁 止 旅 遊 巴 、 巴 士 、 的 士 及 私 家 車 駛 入 的 安 排 將 在 第 二 階 段 繼 續 實 施 。
( 2 ) 在 情 況 許 可 下 , 獲 主 辦 機 構 發 出 許 可 證 的 的 士 及 旅 遊 巴 將 可 在 禮 頓 道 東 行 線 右 轉 往 加 路 連 山 道 。

第 三 階 段
─ ─ ─ ─

除 在 第 一 、 二 階 段 時 實 施 的 交 通 安 排 外 , 在 有 需 要 時 , 下 列 措 施 將 會 實 施 :
( 1 ) 介 乎 加 路 連 山 道 及 樂 活 道 的 一 段 連 道 北 行 線 將 會 封 閉 ; 及
( 2 ) 連 道 落 山 方 向 亦 會 暫 時 封 閉 , 往 連 路 一 號 A 、 三 號 、 五 號 及 七 號 之 車 輛 除 外 。

乙 . 活 動 結 束 時 的 交 通 安 排

為 方 便 疏 導 離 場 人 潮 , 以 下 改 路 措 施 將 由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晚 上 八 時 零 五 分 、 四 月 一 日 晚 上 六 時 五 十 五 分 及 四 月 二 日 晚 上 六 時 四 十 五 分 開 始 實 施 :

封 路 措 施 :

( 1 ) 加 路 連 山 道 ;
( 2 ) 東 院 道 ;
( 3 ) 如 有 需 要 , 連 道 落 山 方 向 亦 會 暫 時 封 閉 , 往 連 路 一 號 A 、 三 號 、 五 號 及 七 號 之 車 輛 除 外 ;
( 4 ) 在 最 後 一 場 球 賽 完 結 前 兩 個 小 時 至 完 結 後 一 個 小 時 , 東 院 道 鄰 近 一 條 支 路 將 會 封 閉 ; 及
( 5 ) 開 平 道 。

丙 . 活 動 期 間 的 交 通 安 排

一 . 學 習 駕 駛 者 不 可 前 往 的 路 段 :

下 列 道 路 將 在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午 一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十 一 時 ; 四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時 至 晚 上 九 時 及 四 月 二 日 上 午 六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禁 止 學 習 駕 駛 者 使 用 :

( 1 ) 禮 頓 道 ;
( 2 ) 霎 東 街 ;
( 3 ) 軒 尼 詩 道 以 南 的 一 段 波 斯 富 街 ;
( 4 ) 加 路 連 山 道 ;
( 5 ) 連 道 ;
( 6 ) 大 球 場 徑 ;
( 7 ) 棉 花 路 ;
( 8 ) 東 院 道 ; 及
( 9 ) 東 院 道 鄰 近 一 條 支 路 。

學 習 駕 駛 者 亦 不 可 由 高 士 威 道 進 入 銅 鑼 灣 道 。

二 . 泊 車 位

下 列 道 路 的 泊 車 位 將 在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至 晚 上 十 一 時 ; 四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時 至 晚 上 九 時 及 四 月 二 日 上 午 六 時 至 晚 上 十 時 暫 停 使 用 :
( 1 ) 大 球 場 徑 ( 泊 車 位 將 於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正 午 至 四 月 二 日 晚 上 九 時 暫 停 使 用 ) ;
( 2 ) 介 乎 大 球 場 徑 及 棉 花 路 的 一 段 加 路 連 山 道 北 行 線 ;
( 3 ) 東 院 道 鄰 近 一 條 支 路 ; 及
( 4 ) 開 平 道 。

在 以 上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實 施 範 圍 內 非 法 停 泊 的 車 輛 , 將 會 在 沒 有 事 先 通 知 的 情 況 下 被 拖 走 。

三 . 封 路 措 施

在 有 需 要 時 , 以 下 的 道 路 將 會 在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午 四 時 至 晚 上 九 時 ; 四 月 一 日 上 午 十 一 時 至 晚 上 八 時 ; 及 四 月 二 日 正 午 至 晚 上 十 時 禁 止 車 輛 行 駛 :

( 1 ) 除 專 利 巴 士 、 專 線 小 巴 及 的 士 外 , 由 堅 拿 道 天 橋 北 行 線 往 黃 泥 湧 道 北 行 線 的 一 條 支 路 ;
( 2 ) 在 萬 麗 酒 店 對 開 的 菲 林 明 道 北 行 線 轉 入 南 行 線 的 掉 頭 位 ; 及
( 3 ) 除 專 利 巴 士 及 專 線 小 巴 外 , 介 乎 告 士 打 道 及 謝 斐 道 的 一 段 波 斯 富 街 南 行 線 。

在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上 午 十 時 至 四 月 二 日 晚 上 十 一 時 , 介 乎 勿 地 臣 街 及 波 斯 富 街 的 一 段 禮 頓 道 東 行 將 會 劃 為 二 十 四 小 時 禁 區 。

丁 . 蘭 桂 坊 的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在 每 日 晚 上 約 八 時 後 , 當 賽 事 完 結 後 , 主 辦 單 位 將 安 排 穿 梭 巴 士 接 載 觀 眾 由 大 球 場 前 住 中 環 蘭 桂 坊 。 警 方 會 在 蘭 桂 坊 實 施 以 下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

行 人 專 區

以 下 道 路 將 於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至 四 月 二 日 每 日 由 晚 上 七 時 至 凌 晨 四 時 劃 為 行 人 專 區 :

( 1 ) 介 乎 雲 鹹 街 及 威 靈 頓 街 一 段 的 德 己 立 街 ;
( 2 ) 蘭 桂 坊 ;
( 3 ) 和 安 裡 ; 及
( 4 ) 榮 華 裡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六 號



二 ○ ○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九 日 ( 星 期 三 )

頁 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