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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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 島 海 灘 泊 車 位 已 滿

警 方 今 日 ( 七 月 二 日 ) 呼 籲 市 民 前 往 港 島 南 區 和 東 區 的 泳 灘 時 盡 量 利 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警 方 發 言 人 稱 上 述 地 點 附 近 海 灘 的 合 法 泊 車 位 已 告 泊 滿 。

所 有 違 例 停 泊 之 車 輛 將 不 會 被 預 先 警 告 而 立 即 被 拖 走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四 號



二 ○ ○ 六 年 七 月 二 日 ( 星 期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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