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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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港 安 全 駕 駛 運 動

警 方 將 由 明 日 ( 十 月 十 五 日 ) 至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舉 辦 公 共 服 務 車 輛 及 貨 車 安 全 駕 駛 運 動 , 透 過 宣 傳 和 嚴 厲 執 法 , 提 醒 公 共 服 務 車 輛 及 貨 車 司 機 注 意 道 路 安 全 。

運 動 為 期 兩 周 , 警 務 人 員 會 於 第 一 個 星 期 在 全 港 多 個 地 點 向 司 機 及 市 民 派 發 道 路 安 全 宣 傳 單 張 , 並 呼 籲 市 民 向 警 方 或 交 通 諮 詢 委 員 會 交 通 投 訴 組 舉 報 違 例 行 為 。

隨 後 一 個 星 期 , 警 方 會 加 強 執 法 行 動 , 嚴 厲 打 擊 違 例 行 為 , 例 如 超 速 駕 駛 、 不 遵 守 交 通 燈 號 、 不 小 心 及 危 險 駕 駛 、 司 機 在 駕 駛 時 以 手 持 方 式 使 用 流 動 電 話 , 以 及 與 安 全 帶 相 關 的 罪 行 等 。

警 方 數 字 顯 示 , 今 年 首 九 個 月 全 港 涉 及 傷 亡 的 交 通 意 外 總 數 為10,991宗(臨 時 數 字), 較 去 年 同 期 下 降 了 百 分 之 一 點 五 。

警 方 發 言 人 表 示 : 「 我 們 希 望 這 項 行 動 有 助 提 高 市 民 的 道 路 安 全 意 識 , 從 而 達 至 『 路 上 零 意 外 , 香 港 人 人 愛 』 的 目 標 。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報 第 三 號




二 ○ ○ 六 年 十 月 十 四 日 ( 星 期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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