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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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在 林 村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警 方 將 於 農 曆 新 年 期 間 , 由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三 月 四 日 在 大 埔 林 村 許 願 樹 附 近 實 施 人 群 管 理 及 特 別 交 通 措 施 , 以 方 便 市 民 前 往 參 拜 。

警 方 發 言 人 說 : 「 由 於 預 計 有 大 批 市 民 會 在 農 曆 新 年 期 間 前 往 許 願 樹 參 拜 , 以 及 該 處 將 不 設 私 家 車 泊 車 位 , 我 們 呼 籲 他 們 盡 量 使 用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 以 免 對 現 場 交 通 造 成 阻 塞 。 」

封 路 :
- 介 乎 林 錦 公 路 與 林 村 鄉 公 所 之 間 一 段 通 往 放 馬 莆 村 的 通 道 將 於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三 月 四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晚 上 七 時 實 施 。

以 下 交 通 措 施 將 於 二 月 十 八 日 至 二 十 日 、 二 十 五 日 及 三 月 四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下 午 七 時 及 有 需 要 時 實 施 :

道 路 限 制 :
- 所 有 車 輛 將 不 可 在 下 列 路 段 停 車 、 上 落 乘 客 及 起 卸 貨 物 :
( 甲 ) 介 乎 林 錦 公 路 與 林 村 鄉 公 所 之 間 一 段 通 往 放 馬 莆 村 的 通 道 ; 及
( 乙 ) 介 乎 康 樂 園 交 匯 處 與 塘 上 村 入 口 之 間 一 段 林 錦 公 路 ( 八 鄉 方 向 ) , 專 利 巴 士 及 專 線 小 巴 除 外 。

交 通 改 道 :
- 除 專 利 巴 士 、 專 線 小 巴 、 已 載 客 的 士 及 林 村 居 民 車 輛 外 , 所 有 車 輛 將 會 禁 上 駛 入 由 大 埔 太 和 路 通 往 吐 露 港 公 路 北 行 的 支 路 。

- 除 專 利 巴 士 、 專 線 小 巴 、 已 載 客 的 士 及 林 村 居 民 車 輛 外 , 所 有 前 往 八 鄉 方 向 林 錦 公 路 的 車 輛 必 須 經 由 吐 露 港 公 路 北 行 往 林 錦 公 路 交 匯 處 的 支 路 慢 線 行 駛 。

發 言 人 說 : 「 警 方 會 對 那 些 不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的 人 士 採 取 票 控 行 動 , 任 何 非 法 停 泊 的 車 輛 將 會 在 沒 有 事 前 警 告 的 情 況 下 被 即 時 拖 走 。 」

市 民 請 遵 照 現 場 警 務 人 員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五 號



二 ○ ○ 七 年 二 月 十 六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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