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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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 對 酒 後 駕 駛 道 路 安 全 運 動

警 務 處 由 明 日 ( 四 月 二 十 八 日 ) 起 至 五 月 二 日 推 行 全 港 道 路 安 全 運 動 , 提 高 市 民 的 道 路 安 全 意 識 , 並 且 會 特 別 針 對 酒 後 駕 駛 。

各 總 區 道 路 安 全 組 的 人 員 會 在 酒 吧 林 立 的 地 區 , 邀 請 市 民 自 願 進 行 酒 精 呼 氣 測 試 , 以 及 派 發 宣 傳 單 張 , 呼 籲 司 機 切 勿 酒 後 駕 駛 。 運 動 期 間 , 警 方 亦 會 嚴 厲 執 法 , 打 擊 酒 後 駕 駛 。

警 方 數 字 顯 示 , 今 年 首 三 個 月 共 有 3,529 宗 交 通 意 外 ,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61 宗 , 其 中 27 宗 涉 及 酒 後 駕 駛 , 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5 宗 。

警 方 發 言 人 表 示 : 「 駕 駛 人 士 切 勿 酒 後 駕 駛 , 違 例 者 最 高 可 被 判 罰 款 二 萬 五 千 元 、 監 禁 三 年 及 被 判 罰 『 記 十 分 』 , 或 可 能 喪 失 駕 駛 資 格 。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一 號



2 0 0 7 年 4 月 2 7 日 ( 星 期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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