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 察 報 告

目 錄


升 旗 儀 式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警 方 將 於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至 七 月 一 日 在 灣 仔 香 港 會 議 展 覽 中 心 第 二 期 ( 會 展 二 期 ) 附 近 實 施 特 別 交 通 安 排 , 以 便 香 港 特 別 行 政 區 成 立 十 周 年 的 升 旗 儀 式 綵 排 及 正 式 進 行 。

甲 、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升 旗 儀 式 綵 排 的 交 通 安 排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的 綵 排 工 作 將 於 上 午 九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舉 行 。

綵 排 期 間 , 綵 排 隊 伍 進 入 及 離 開 會 展 二 期 金 紫 荊 廣 場 期 間 , 行 經 博 覽 道 東 行 的 車 輛 須 暫 時 停 止 行 駛 。

由 六 月 二 十 九 日 中 午 十 二 時 至 七 月 一 日 晚 上 約 十 時 煙 花  演 完 結 期 間 , 位 於 博 覽 道 東 的 巴 士 總 站 、 旅 遊 巴 士 路 邊 泊 車 位 及 的 士 站 將 會 暫 停 使 用 。 在 博 覽 道 東 巴 士 總 站 停 站 的 巴 士 將 會 轉 往 鷹 君 中 心 外 的 巴 士 總 站 停 站 。

乙 、 六 月 三 十 日 升 旗 儀 式 綵 排 的 交 通 安 排

六 月 三 十 日 的 綵 排 工 作 將 於 上 午 七 時 至 下 午 十 二 時 三 十 分 舉 行 。

綵 排 期 間 , 綵 排 隊 伍 進 入 及 離 開 會 展 二 期 金 紫 荊 廣 場 期 間 , 行 經 博 覽 道 東 行 的 車 輛 須 暫 時 停 止 行 駛 。

博 覽 道 、 博 覽 道 中 及 博 覽 道 東 將 會 封 閉 , 只 有 持 特 別 通 行 証 的 車 輛 才 可 進 入 有 關 封 閉 道 路 。

以 下 改 道 措 施 將 由 六 月 三 十 日 中 午 十 二 時 至 七 月 一 日 中 午 十 二 時 實 施 :
( 一 ) 沿 菲 林 明 道 北 行 的 車 輛 將 不 准 前 往 博 覽 道 東 ;
( 二 ) 沿 會 議 道 西 行 的 車 輛 將 不 能 右 轉 入 博 覽 道 ; 及
( 三 ) 沿 會 議 道 東 行 的 車 輛 將 不 能 左 轉 入 博 覽 道 。

丙 、 七 月 一 日 升 旗 儀 式 進 行 的 交 通 安 排

以 下 道 路 將 於 七 月 一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十 一 時 封 閉 :
( 一 ) 介 乎 港 灣 徑 與 菲 林 明 道 之 間 的 一 段 港 灣 道 西 行 最 左 行 車 線 ; 及
( 二 ) 港 灣 徑 最 左 行 車 線 。

自 添 馬 艦 位 於 添 美 道 北 行 線 的 出 口 駛 出 的 車 輛 , 於 七 月 一 日 上 午 七 時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期 間 將 須 按 指 示 右 轉 入 龍 匯 道 東 行 線 。

位 於 以 下 位 置 的 的 士 及 公 共 小 巴 站 將 於 七 月 一 日 上 午 六 時 至 中 午 十 二 時 暫 停 使 用 :
( 一 ) 毗 鄰 灣 仔 碼 頭 之 的 士 站 ;
( 二 ) 毗 鄰 灣 仔 碼 頭 之 公 共 小 巴 站 ; 及
( 三 ) 位 於 港 灣 道 西 行 線 近 菲 林 明 道 之 的 士 站 。

駕 車 人 士 請 留 意 現 場 交 通 標 誌 及 警 方 人 員 的 指 示 。


警 察 公 共 關 係 科 新 聞 公 布 第 四 號



二 ○ ○ 七 年 六 月 二 十 八 日 ( 星 期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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